三、对象棋比赛中“和棋”的看法及“改进”赛制的思路
1、对和棋及“消极和棋”的看法
象棋竞技的本身就蕴涵着“和”,体现着“和为贵”的中国传统文化思想和“正和奇胜”的军事思想。一局棋之所以能够分出胜负,总是由于一方走法有误、而另一方能够抓住机会乘隙而入的结果。同样道理,一方有误而另一方没有及时抓住,也是枉然。但棋手终归是人而决不是神,而人又总是要犯错误的,所以象棋比赛也就大多会分出胜负,即使是再高的棋手也难免输棋。分胜负是象棋的魅力之一,我们肯定会为那些精妙的杀着而喝彩、为棋手高超的棋艺而折服;同样也会为错失临门一脚而扼腕叹息,为优势在握被对方偷袭而忍俊不禁。假如双方走法都正确的话,即使局面存有一些微小的差距,恐仍无必胜之理。比如单车士象全对车炮仕相全,单车方以车兑炮则可以士象全守和强大的车,其它的还有很多。先手无必胜之理,这就是一种平衡或者叫均衡,攻守相当即为和,和棋与分出胜负都是正常的,在某种程度上对双方来说象棋竞技本身的最佳结果就是和棋。和棋也是象棋的魅力之一,那些对弈双方经过激烈拼杀、紧缠细斗,最终势均力敌归于两难进取的和棋,我们不是更应该为其精彩的场面和拼杀的过程、以及棋手绞尽脑汁、竭尽全力、不屈不挠的战斗精神而叫好吗?我们既要看重结果(胜、和、负以及名次),更要看重过程,棋手在这个过程中才能得到锤炼和升华,观者也只有在欣赏这个过程中才能得到感染、熏陶与享受。那些没有过程的结果(即如三两回合的短和局一类),无论对谁都是一种亵渎。 “消极和棋”泛滥与“和棋”比例过大,令观者索然乏味昏昏欲睡,由不胜其烦到转而生厌。即使是棋手本人“和”不由衷,棋手自己也是有苦难言、有口难辩,但受到公众的指责也是必然的。
那些正当的、正常的和棋,我们应该允许或者是容忍它的存在,因为它会促进象棋的进步与发展。而那些消极的、甚或是卑劣的和棋,才是我们应该加以限制和坚决反对的,因为它只会阻碍象棋的进步与发展。我们应该做的是如何积极调动和鼓励棋手努力拚搏进取,如何限制那些“消极和棋”,而不是把“和棋”一笔勾销。一旦我们的象棋比赛胜局多了、和局少了,即使是和局也紧张激烈扣人心弦且质量提高了,棋迷受众和媒体舆论自然还会看好象棋和象棋比赛。也唯有此,象棋才会有发展,才会有前途。
那么,象棋比赛中的胜局与和局究竟各占到多大的比例才算适度?这是众人所关心的问题,一切“改进”措施是否成功的检验标准也恐怕只有通过实践去验证。据本人的估计推断,在当今水平最高且实力非常接近的象棋比赛(比如象甲联赛)中胜、负、和的比例总的大致应该在:红先胜30%、黑后胜25%、和局45%左右,可能是大家都能够接受的。也就是说,红胜与黑胜的局数之和应该在大体上多于和局的数量,而在其它水平差距稍大的比赛中胜负和的比例差距则应相对拉大。应当承认,一方面是象棋的先行之利确实存在,一方面是棋手(不论高手与低手)轮流执先后手,红先胜的概率应该、也确实比黑后胜的概率要大。倘若“红先和判负”,那么这个概率可就要颠倒过来了。
2、棋手与比赛
象棋比赛的目的,一是使不同单位或地区的棋手通过公平公正的竞争,根据棋手在比赛中的表现排列出大致的顺序,对前列棋手予以奖励。二是使参赛棋手得到相互竞技的机会,对各自不同训练的成果进行检验,激励先进、发现新人;参赛棋手得以相互交流,共同促进各地棋艺水平的提高。三是展示各地棋手的体育道德风貌、艺术修养、战斗意志和集体主义精神。四是使竞赛组织部门得到比赛的实际体验和必要的反馈,为以后举办比赛积累经验,并可由此适时地修正竞赛规则、改进比赛办法、完善竞赛制度;五是尽可能地吸引棋迷、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带动各地象棋运动的开展,推动象棋事业的正常发展。
尽管棋手所下的棋局会受到当时比赛制度的制约,但任你什么样的棋局,那都是你棋手自己的产品,你要对自己所下的棋局负责。无论那位棋手,能够代表一地区、一部门、一企业参加国家级的象棋比赛,本身就是一件十分荣耀的事情,也是难得的交流学习机会,更是一种责任,我们的棋手应该倍加珍惜才是。我们不可能要求每位棋手都得冠军,只要你尽力拚搏了、棋局精彩了,大家都会敬佩你,你对象棋事业也是一种贡献。再说,惟有整体的象棋事业兴旺发达,我们大多数的棋手才能从中受益,你尽点拚搏的努力,不也是很正常的吗?象棋比赛中,棋手才是的真正主体,而其他的人员(包括竞赛组织部门、赞助者、裁判员及其他服务人员)都是为棋手服务的。即使是比赛的组织者和裁判人员对比赛负有主导作用,也不能越俎代庖地去主宰比赛。主导者的职责只能是遵照象棋竞赛和规则的宗旨,制定一些相关的补充细则并认真贯彻执行,以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
作为棋手或棋协领导首先应该明确的是,象棋的群众基础是老百姓、是广大棋迷和社会热心人士,象棋的经济基础是全体纳税人。相声大师侯宝林对观众口称“衣食父母”毕恭毕敬,他也确实做到了对相声艺术的精益求精,这才会有“身前身后留美名”。棋手你好我好的消极和棋与关起门来的“改革”,只会渐渐脱离这两个基础,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空中楼阁。棋手须要解决的是:为什么下棋?如何训练与比赛?怎样不断进取?在象棋活动中起什么作用?各届棋协领导则应该明确:怎样抓好棋手的管理和教育?如何指导各地训练和办好比赛?在普及推广象棋运动和提高象棋水平的工作中尽什么责任?一句话,都是怎样对得起“衣食父母”。
我们的竞赛组织部门和象棋协会领导部门,确实应该在如何加强对棋手的管理和教育方面下点气力。我们这些年恰恰因为在这方面有所忽略,只抓“职业化”的形式,才导致部分棋手职业道德的丧失。这方面棋手固然有自律的责任,但板子现在还是应该先打在领导的身上,假如你讲了、教育了、实实在在地抓了制度的制定与落实,那就不应该是“既往不咎”、“下不为例”了。“亡羊补牢、犹未为晚”,只要我们的领导部门从现在开始,真正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我们象棋的比赛和棋手的面貌肯定会有大的改善。
3、“改进”象棋比赛制度的思路
首先,我认为象棋运动有她自身的特点,象棋比赛中胜、负、和的结果也各自有它复杂的原因。不应该、也不可能不从象棋自身的特点出发,采用简单的方式就可以办好象棋的事情,这点我坚信。象棋比赛中“和棋问题”是一个综合的问题,只能通过有的放矢地综合治理的方式方法才能基本得到解决,何况大家并无奢望能够消灭“消极和棋”,只是适当减少而已,更不是要『在比赛中彻底“消灭”和棋现象』。
象棋的比赛制度和规则的相关条文是应该“改”,凡是与客观实际不符、与棋理不合、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都要改,但只是稍加修改、改正的“改进”即可,决还没有到非得挥舞大斧对象棋本身大动手术地“改”头“革”面的地步。一切的“改进”,都应该是相对短暂的,而能够得到长期稳定的发展才是我们的目的;一切的“改进”,还要考虑所有措施的可行性、衔接性、配套性与可操作性;至少也应该套用“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这些时髦的语言吧!
对象棋竞赛制度或竞赛规则不论是什么样的“改进”,都应该遵循这么一个大致的程序:发现问题;咨询各界人士的看法和见解,找出问题存在的原因;由竞赛组织者、规则制定者、亲身体验者(棋手)的代表组成合议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的草案,交由媒体公布并广泛地征求众多职业和业余棋手、执行裁决者、象棋研究者、以及媒体的反馈意见;在经过进一步适当修改后再制定较为可行的制度或规则,然后才是部分试行及全面实施。要不然,今天改过来、明天改过去、后天还要改······谁也不知道今后的象棋会是什么样子了。
改进的大政方针应该是“疏堵结合、 以疏为主”,这个大政方针还要遵循合理合法、有利有节的原则。“疏堵结合、 以疏为主”,就是又有疏、又有堵,疏即疏导、引导,堵即限制、禁止。要让棋手们知道积极拚搏是会得到鼓励和保护,而不思进取消极保守要受到批评限制,那些私下交易买棋卖棋要遭到严厉禁止。“疏”还要制定一些必要的制度和措施来保证(即是“堵”),这些制度和措施必须符合象棋的棋理及事务的情理,还要遵守我们的《象棋竞赛规则》亦即合理合法,还要保持严肃认真公平公正。不论何种的“疏”与“堵”还要考虑有利于棋手的发挥和象棋的发展,改进措施也要适时适当,否则过犹不及。
假设“凡采用循环赛制(包括积分循环赛制)的比赛,均执行和棋判先走一方(红棋)作输的”,也尽管会有“在用时上对红棋作出补贴”的赛制施行。那么,我试举几个常见的普遍的象棋比赛现象:一、红双车对黑车士象全,红方赢不下来已经忿忿不平,此时却判红方负,红方作何感想!?裁判又于心何忍!?反之,黑方一车胜了双车?!二、红方仕相全对黑方马卒,守和亦是输,红方抵抗无益何如趁早缴械投降!?反之,红方马兵对黑方士象全,那就非胜即负啦!?三、一方与另一方有差距,劣势一方以往还有坚持60回合的盼头,现今则唯黑方才有这个权利,且守和即胜;若是红方则莫如认输,这可正是“顽抗到底也是死路一条”哇!四、明明是双方互相牵制纠缠的循环作和的变例,黑方此时可以坐收渔利?而红方就惟有冒死求变!?五、黑方“提和”即是劝降!红方“提和”亦即认输!?······“红先和判负”这句话本身就是逻辑错误,“和”就是和,怎么与“负”划上等号了?“和”是棋手下出来的,怎么能由裁判“判负”呢?况且那些象棋原有的棋理还有用吗?(在淘汰制中能加赛还是应加赛,假如淘汰制也“红先和判负”,还不如直接抽签合理呢!)
此外,象棋似乎与推手有相近的地方,但终究与推手不一样。象棋的先手“贴时”跟围棋的“贴目”也更不同,它们根本不是一个概念。“在循环赛中,由于先走后走的概率基本一样,因此即使目前40分钟的贴时不准确,也是大家吃亏便宜各一半”,一位记者这样写道,那么“和棋判先走一方(红棋)作输”很可能也会作这样的解释。这正如足球裁判在比赛中给甲队一个误判,然后再给乙队一个误判一样,只能是更加不公平而已。“红先和判负”、“红先贴时”与轮流执红先行是有关联,但二者之间却不是一码事。
“自古及今,未有穷天下而无自危者也”,一旦把棋手和象棋逼到困窘的境地,谁的日子也不会好过到哪儿去。
再说,象棋发展至今,已经不仅是属于中国大陆的,她已经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代表和世界文化的组成部分。在世界上、尤其是东南亚一带,象棋运动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在象棋逐步推向世界的今天,中国大陆的象棋不管有什么举措出台,恐怕都会引起一定的反响和连锁反应。比如一方棋手的加时或减时、“取消和棋”、“红先和判红负”、每局记分“3-1-0”或“3-2-1-0”等等,至少也应该考虑一下国际影响和对此如何解释,以及今后如何推广衔接的问题。总不能走像以前那样闭门造车似的,把大陆的棋规搞得与亚洲规例的距离越拉越大,然后再回过头来重新靠拢的复辙。
所有的“改进”不外乎照搬、创新、或者是介乎于二者之间的借鉴这么三种途经,而前提只能是结合象棋的特点和现今的实际情况为我所用。参考与借鉴其他棋种(亦即围棋与国际象棋)与其他体育项目(如足球、篮球、排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等等)的比赛办法就是一个好方法。其它项目的赛制都有可借鉴之处,完全可以取长补短,但决不能不顾客观实际想当然地照搬。
不知道提出“红先和判负”意见的人,是不是参考了围棋的贴子或贴目的赛制,但象棋却与围棋有着相当大的不同(而围棋的淘汰制却是象棋可以考虑借用的)。围棋因为执黑先行利益较大,所以较早是黑贴二子半或五目,于是也就有了和棋的可能,但仅仅是巧合的可能而已。即使加上“多劫连环”的和棋,和棋的机会也是相当的少,取消不取消和棋本来就无所谓,况且围棋实在是无法再加赛快棋的。我们的积分编排制(即“瑞士制”,最早叫积分循环制),就是舶来品,而且在国际象棋比赛上仍然执行,丝毫未见有改动的迹象,也未见要取消和棋。足球并没有彻底消灭平局,也丝毫没有影响她世界第一运动的地位,可是“世界杯”的赛制却值得借鉴。另外,其它项目的本身及各自的赛制也同样存在着不同的问题,即如现今围棋也是中国大陆、日本、应氏三种胜负计算法并存;而五子棋对先行方横加限制,则是因为变化近于穷尽,先行方胜率极大的缘故;等等各异的不足也是我们可资借鉴的。
备注:本文首发在中国象棋大师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