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如何减少象棋比赛中的“消极和棋” -2

二、“和棋问题”的症结及其产生的内因与外因

上节就象棋比赛中的胜局与和局试加分析、归类,无非是谋求甄别和界定究竟是哪几种形式的和局才是我们所不提倡的,进一步探求这些我们不提倡的和局形式究竟占到多大的比例才是我们所能容忍的。

大家不妨先来看看数十年间“和棋”在全国象棋最高等级比赛中的比例及大致的变化,相信通过和局比例的变化,对“和棋问题”可能就会有一大致的了解(见附录1)。事实竟是如此的奇怪,上世纪50年代、60年代、70年代、80年代以及90年代初期,象棋最高等级比赛中的胜局(包括先胜与后胜)比例大致是在60%-75%左右,“和局”仅只是在25%-40%之间徘徊;而在上世纪90年代末期至本世纪初期,随着象棋比赛制度“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象棋“和棋”的比例却是与“改”俱增、愈“和”愈烈。具有别样滋味的是公布取消甲乙组升降级的2005年全国象棋个人赛,甲组棋手反而相对放开了一些手脚,扣人心弦的激烈程度亦较前几年大有提高—-10轮之后尚有五六人可以争夺冠军,而从未坐镇第一台的重庆洪智以最后4轮三胜一和(第11轮勇挑领头羊汪洋)的佳绩夺得头名;号称“岭南双雄”的冠军专业户许银川和吕钦,最终与前六名无缘。

无论如何仍不可否认,现今确实存在着“和棋问题”。那就是:

1.“和棋”比例过大。

在部分比赛中和局已经占到80%左右,在部分轮次中的和局竟然还多,满目“和棋”、毫不为过。

2.“消极和棋”泛滥。

现今不在少数的和局是由对弈双方心照不宣而后形成某种默契背和谱式的短和局,十几回合者有之、三两回合者亦有之;双方一局棋的用时十几分钟者有之、三五分钟者亦有之。互相雷同或大致相同的短和局比比皆是,本人打谱时即偶然发现某甲与某乙两位棋手在两次比赛中相遇,而所对弈的短和局竟然完全相同、毫无二致!

恰恰是因为比赛中“消极和棋”的泛滥,才造成和棋比例的过大;恰恰是因为比赛中“消极和棋”的泛滥,才造成棋局精彩激烈程度的下降;恰恰是因为比赛中“消极和棋”的泛滥,才造成媒体淡兴、舆论哗然、棋迷反响强烈;恰恰是因为比赛中“消极和棋”的泛滥,才造成象棋运动的威信及受关注程度的大幅降低;恰恰是因为比赛中“消极和棋”的泛滥,才造成社会中对举办象棋比赛的实际意义产生这样或那样的疑问,“如此缺乏竞争意识和进取精神的象棋比赛还有没有搞下去的必要?!”

我们面对“消极和棋”泛滥与“和棋”比例过大的问题既不要怨天尤人,也不应该责备他人对象棋运动的误解,更不能为了迎合一部分偏激的言论就武断地把“和棋”一棍子打死了事。我们应该、也只有进一步挖掘和认真分析产生“消极和棋”泛滥与“和棋”比例过大这种现象的深层次的、内在与外在的原因,才好辨证论治对症下药。总之,“消极和棋”泛滥与“和棋”比例过大的问题是一个综合的问题,那就应该通过综合的治理来改变这种现状,决不可能通过简单的方式就可以解决问题。

下面,试就产生“消极和棋”的内在和外在的原因作一分析。(本人再次重申,一家之言,仅供参考。)

1.棋手谋求和局的内在原因

棋手在每轮比赛前或比赛进行中,总会根据自身的竞技状态、棋艺特点和能力,再考虑不同对手的特点和心态,制定各异的目标和策略。单就棋手的目标而言,最佳的莫过于战胜对手,其次则是战和对方;再有就是整个比赛的最佳目标莫过于夺得冠军,其次则是获得前列名次、晋升特级大师或大师称号、晋升下阶段更高一级的比赛等等,再次则是保组保级。一般情况(也可以说是大多数情况)下,棋手还是有这样或那样的选择余地,即使是团体的比赛也要最终落实到具体的每位棋手身上。

人是有感情的,而且是有可能产生变化的,棋手也决不例外,也会有七情六欲;比赛中局内局外的任何变化,对不同心理特点的棋手也都会有或多或少的干扰影响。那么,棋手制定每次及每轮比赛的目标和策略时,也就不免因竞赛制度的规定、对手的各异、本人感情的色彩以及比赛场上形势的变化,而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棋手是自然人的同时也是社会人,无论赛制有任何的变化、也无论棋手是为个人或团体的名誉而战,

棋手总会有这样或那样的“任务”。

棋手们不约而同地趋“和”若骛,大致有以下三种情况及原因:

(一)人情和棋:同队或昔日战友、老师或学生、友邻队之间相遇,不忍厮杀互留情面;甚或有顺水推舟“让和”而成人之美,互不伤大局。

(二)利益和棋:同为保级保组而同命相怜或同为保持前列名次而惺惺相惜,心照不宣地照“谱”宣科,从而谋得共同的利益。

(三)战略和棋:一旦碰到强手,先自“明哲保身”担心锐气受挫或肩负“顶和”的任务而主动谋和,不求有功但求不败;比赛中遭遇挫折,谋求和棋而得到缓冲;比赛后期无望争先且保组无忧,斗志涣散而退出竞争。

2.棋手谋求和局的外在原因

除了上述棋手自身的因素而主动求和的几种情况以外,影响棋手被动地去谋求和局的外在因素也不少。

(一)应该承认自1956年举办全国象棋赛以来,前数十年的象棋技术和理论(尤其是布局阶段)开发创新的余地较大,棋手们的创新意识较强。况且,所有因创新而获利的居多,反之,因创新而失利的代价较低,棋手们自然大多会选择努力创新。当今的布局研究似乎趋于成熟,已进入一个相对较为稳定的阶段,其特征之一是对局数量较多而创新较少,大量的和局中就有相当多的驾轻就熟因陈相袭的雷同之局;特征之二是棋坛上主流布局的媾和局例众多,单单利用棋例裁决不变作和的俯拾即是;特征之三则和信息传递速度快有关,棋手们能够得以及时了解新的信息并能迅速作出反映。近几年棋手若谋求创新则费时费力却难以讨好,因循袭旧墨守成规则省时省力不吃亏,所以和前一时期有较为明显的区别。

(二)所有赛制的规定和裁决办法都会直接影响到棋手对局时的战略取向。比如,某年甲组个人赛40人升降12人,乙组固然机会增多,而甲组则不然。近乎三分之一的降组使得人人自危如履薄冰,轻易不敢冒险,只是尽人力听天命,不谋而“和”。否则有一二败局在身,以下轮次的比赛将十分地困难,不设身处地则很难理解。再如,象甲联赛是首先比较“场分”,其次才比较局分,每队的棋手们自然会先以“场分”为重了,一旦有一台失利,靠其他台次将很难挽回。

(三)全国象棋个人赛大多采用积分编排制,积分相同者众多,又由于破同分首看对手分,而每位棋手的对手存在着偶然性,对手分亦存在着极大的变数。棋手在最后几轮往往持观望态度,顾左右而无心奋战,最后的名次却总不免要看他人脸色,只好“听天由命”。

(四)其它的还有,因比赛中的时限紧张,有优势却难以取胜则退而求其次,和局总比超时判负强。更有甚者,在团体比赛中,领队教练也可能对棋手直接下达命令或任务“只许谋和、不得贪胜”、“和局即是胜利”,从而束缚了棋手的手脚。

棋手谋求和局的内因与外因可能还有,留待以后补充。

备注:本文首发在中国象棋大师网